先說結論,建議不要長期飲用塑料瓶裝的加熱飲料,即便加熱,溫度不宜超過45℃,且不要長時間加熱。如果想喝熱飲,最好把塑料瓶中的飲料倒在玻璃杯、陶瓷或不銹鋼材質的容器中加熱會更加安全。
塑料瓶飲料放加熱柜加熱的話,最好不好超過45℃,而且不要長時間加熱。
市場售賣的許多飲料、礦泉水的瓶底都有一個帶箭頭的三角形標志,上面標有數字1-7,不同的數字代表不同的材料。
“1”即PET(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),一般裝飲料的塑料瓶都是這種材料,可耐熱至70℃,裝高溫液體或加熱則易變形,有對人體有害的物質溶出。使用10個月后,或在暖柜中存放數天,反復加熱的情況下,還可能釋放出致癌物;
“2”是HDPE(高密度聚乙烯),目前超市和商場中使用的塑料袋多是此種材料制成,可耐110℃高溫;
“3”是PVC(聚氯乙烯),這種材料的塑料制品在遇到高溫和油脂時容易析出有毒有害物質,有毒物質隨食物進入人體后容易致癌;
“4”是LDPE(低密度聚乙烯),目前保鮮膜、塑料膜等都是這種材質,在溫度超110℃時會留下人體無法分解的塑料制劑;
“5”是PP(聚丙烯),現在的微波爐餐盒基本采用這種材質制成,耐130℃高溫,可重復使用;
“6”是PS(聚苯乙烯),主要用于制造碗裝泡面盒、發泡快餐盒,既耐熱又抗寒,但不能放進微波爐中,不能盛裝強酸(如柳橙汁)、強堿性物質;
“7”是PC,多用于制造奶瓶、太空杯等。
“在溫度升高的情況下,塑料釋放出有害物質的可能性會逐漸增高。特別是PET塑料瓶中的聚酯成分,會隨著不斷加熱而釋放出來,從而產生致癌物質,對肝臟和人體免疫系統產生危害。”